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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水井引发邻里纠纷 司法新老娘舅联手化解
2016年08月02日 08:53:39     柯城新闻网

本报讯(通讯员  方韧   郑振兴)沟溪乡某村妇女徐某某与陈某某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她们的老公是堂兄弟,各自的儿女在同年同月同日出生。俗话说好邻里一家亲,本该融洽相处,徐某某与陈某某两家人相处得却并不愉快,这事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一口水井,引发近邻冲突

2014年12月7日,徐某某在家门前清理刚打好的水井,陈某某母亲说水井离她女儿家围墙太近了,双方为此产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在徐某某姑姑等人的劝阻下,冲突得以平息。

几天之后,陈某某逢人便说自己的金耳环被徐某某姑姑在上次劝架中偷走了。2014年12月10日中午,徐某某姑姑找陈某某理论,徐某某上去劝架。期间陈某某的右手被徐某某打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以老带新,调解双方矛盾

由于陈某某右手被打骨折事件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审查,检察院认为案件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当事双方又自愿请求调解,故根据《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行诉前移送人民调解的若干办法(试行)》,最终案件被移送至柯城区司法局调解。

区司法局指派沟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该案进行诉前指定调解,并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娘舅”龚洪州和刚参加工作的沟溪司法所工作人员郑振兴进行调解。两位调解员先后到陈某某和徐某某的家中走访,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听取双方对案件的陈述与想法,初步掌握了双方解决此事的态度与要求。为了尽可能客观反映案件前因后果,调解员还向同村村民了解案发情况。

今年4月14日,调解员将徐某某夫妻和陈某某夫妻约到沟溪乡调解室进行正式调解。陈某某一方要求对方赔偿55000元,而徐某某一方则只愿意赔偿35000元,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老娘舅”龚洪州和“新娘舅”郑振兴便将双方分开,分头做工作。经过调解员们一番劝导,陈某某将赔偿要求降到45000元,而徐某某则同意把赔偿金额提高到37000元,最终还是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两位调解员见调解不能一步到位,就让双方当事人先回家冷静考虑。

诚心加耐心,换来和解协议

之后,龚洪州与郑振兴不厌其烦地一次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被“新老娘舅们”的诚心和耐心感动,最终口头上达成一致的和解意见。近日,在沟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内,徐某某与陈某某双方在龚洪州与郑振兴的主持和见证下,达成协议:徐某某一次性赔偿陈某某所有损失共计人民币43000元。陈某某在收取徐某某上述赔偿金的同时,自愿向柯城区人民检察院递交刑事谅解书,表明对徐某某的伤害行为予以谅解,并不再追究徐某某刑事责任。

来源:  作者:  编辑: 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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