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7年度柯城区火灾高危单位的报告 |
2017年01月10日 14:29:46 柯城新闻网 |
柯城区人民政府: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遏制单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40号)、《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政办发〔2013〕157号)、《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经排查,确定2017年度柯城区火灾高危单位为3家(《2017年度柯城区火灾高危单位名单》附后)。请予以备案。 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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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编辑: 陈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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