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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计划生育“奖扶”和“特扶”申请开始了
2018年02月13日 11:41:43    柯城新闻网

  本报讯(通讯员 祝文仙)近日,我区各个乡镇(街道)正在对2018年度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进行申报材料的收集和初审。为了让每一个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都能享受计生奖励政策,区卫计局工作人员温馨提醒,符合条件的对象,请尽快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填写申请表,2018年计生“奖扶”、“特扶”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据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本人为柯城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8年年满60周岁。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发放奖励扶助金。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对象申报条件是:柯城区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2018年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2018年“奖扶”和“特扶”扶助金发放标准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年满60周岁且未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的,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其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来源: 作者: 编辑: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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