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相关政策解读 |
2018年03月13日 20:31:44 柯城新闻网 |
编者按:3月9日上午,我区召开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房屋征收总结表彰大会暨高铁新城征迁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高铁新城征迁工作。那么,被征地农民有哪些生活保障?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针对被征地农民关心的问题,最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梳理发布了《柯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相关政策解读》和《柯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解读》,现予以刊登,以便大家了解。 一、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1、参保对象: 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时,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册农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列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1)被征地时年龄未满16周岁的; (2)已就业安置或被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 (3)已按月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发给其应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2、缴费标准: (1)保障档:政府补贴10000元,村集体及个人23000元,合计33000元; (2)补助档:政府补贴10000元,村集体及个人13800元,合计23800元。 3、参保办理 经办所需材料: (1)国土资源部门出具《衢州市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人数核定表》; (2)《柯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申请》; (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拟参保人员审查公示情况表》;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拟参保人员名单》;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事项公示公告》; (7)《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申请表》每人1份; (8)《衢州市柯城区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申报单》一式三份; (9)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由村(社区)、乡镇(街道)统一报送。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申领1、适用对象: 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经本人申请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申领手续。 2、经办所需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1份;(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3)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手册(已领取手册人员提供); (4)《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申领审批表》1份。 3、待遇享受标准: (1)保障档(即交23000元),享受标准为612元/月,以后待遇调整按规定执行; (2)补助档(即交13800元),享受标准为441元/月,以后待遇调整按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 (1)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可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享受,但被征地待遇不可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2)到龄人员需确认被征地参保人员无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意愿后方可申请办理; (3)待遇发放至本人社保卡。 (4)由被征地行政村统一将申请材料上报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次月15日后按月享受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金。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源: 作者: 编辑:郑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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