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 投稿热线:0570-3049743
交通事故引发纠纷 法律援助人员成功调解
2018年04月09日 08:53:27    柯城新闻网

  本报讯(通讯员 陈胜 方韧)近日,柯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援助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因车祸引发的纠纷。

  据悉,2017年10月3日凌晨,梅某驾驶正三轮摩托车从柯城区赶往衢江区新农都农贸城进行生猪配送工作。途中撞倒清扫道路的环卫工人徐某,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发生后,徐某的家属悲痛万分,情绪较为激动,并召集亲朋好友冲到肇事者梅某家中要求赔偿,险些发生肢体冲突。梅某家庭条件并不好,雪上加霜的是,他自己也是一场车祸的受害者,2016年曾被一辆小型面包车严重撞伤,但因对方车辆未投保任何保险且家庭经济困难,故经法院判决的近20万元赔偿款至今未执行到位。而梅某家中尚有90多岁的老父母需其照顾,家庭经济状况相当拮据,如今又闯下如此大祸,他陷入了绝境。就在这时,他想起在上一次发生车祸后,向他伸出援助之手的区法律援助中心,便前往求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梅某的援助申请后,主动介入,细致调查,积极寻求化解双方矛盾的突破口。中心工作人员首先对梅某一直有自己车祸受伤时赔偿款尚未执行到位,现在家中确实经济困难,也不想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的心理进行疏导,让他正确认识到是由于自己驾车不慎导致发生车祸致人死亡的事实,劝导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积极做好梅某父母的思想工作,让他们一起劝导梅某,尽早向受害人家属道赚和赔偿。梅某在中心工作人员和父母的劝说下,终于解开自己被撞赔偿款尚未执行到位的疙瘩,愿意承担撞死他人的责任。中心工作人员趁热打铁,向其说明对死者家属民事部分的赔偿属于认罪态度的表现,并强调涉嫌交通肇事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即使刑满释放后,法律仍强制要求肇事者履行民事赔偿,如不自觉履行将被法院强制执行且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影响到生活和工作。通过一系列思想工作,梅某终于以积极的心态和真诚的态度来处理对死者家属的赔偿事宜。

  工作人员又多次到死者徐某家中,了解到徐某家属并不希望梅某被判处实刑,因为如梅某坐牢,将无收入来源,赔偿损失更无从谈起。在了解死者家属的态度后,中心工作人员因势利导,把梅某之前发生车祸情况和家庭经济实际状况向死者家属作了介绍,劝他们根据梅某实际赔偿能力提出赔偿数额。
 经过中心工作人员多番努力,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坐下来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都作出让步并达成一致意见:一是死者徐某家属对肇事者梅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法院在追究梅某刑事责任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二是梅某赔偿徐某家属人民币柒万元整,调解协议签订之日支付四万元,余款叁万元分三期付清。

来源: 作者: 编辑:郑晨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