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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之后,吾痴品糖。一日,吾决心日吃糖数十颗,以慰吾贪糖之心。
母携吾买东西,母曰:“在此等,稍顷回。”吾见前方有糖柜,便欢天喜地扑向前,取袋,抓糖,过秤,一百零八元。
母回,见吾拎大包糖,大惊,曰:“此糖要也?”
曰:“要也。”曰:“多少?”曰:“一百零八元。”曰:“为何买如此之多?”曰:“吾爱之。”
母不允。吾大哭大闹,誓曰:“如不买,吾不回也!”母无奈,遽买糖。
后,经吾数之,此大包糖,共有二百八十四颗。
鹿鸣小学四(3)班 周霖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