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期擅自外出!抓!

2020年01月30日 15:47:37  来源:

警告!居家隔离期间,绝对严禁擅自外出!居家隔离期擅自外出,将对他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带来巨大危险!日前,温州乐清警方已对三名不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市民依法处罚。

引以为戒!引以为戒!引以为戒!

温州乐清处罚案例

虹桥瑶岙村村民朱某,1月17日从湖北荆州回乐,当即被镇里要求居家隔离。但朱某在观察期间离开家里到村里活动,29日上午,镇、村干部上门对其进行严肃警示,却遭朱某辱骂,朱某因此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5日。

柳市镇彭桥村村民胡某,1月18日从武汉返乐到柳市家中,被警示居家观察,但胡某多次不服从管理,到公共区域活动,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5日。

雁荡镇樟树下村村民金某,1月28日夜里在隔离观察期间,擅自脱管回家,后被再三督促劝导返回。金某因此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10日。

鉴于情况特殊,该三名对象于29日受到行政处罚后,仍将继续居家或隔离观察,等观察结束后再执行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配合乡镇、街道和卫生防疫部门的防疫管控工作,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足不出户、接受管理,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义务所在。再次提醒大家,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服从和配合管理,请您待在家里,不要出门。

(作者: 编辑: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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