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瑶岙村村民朱某,1月17日从湖北荆州回乐,当即被镇里要求居家隔离。但朱某在观察期间离开家里到村里活动,29日上午,镇、村干部上门对其进行严肃警示,却遭朱某辱骂,朱某因此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5日。
柳市镇彭桥村村民胡某,1月18日从武汉返乐到柳市家中,被警示居家观察,但胡某多次不服从管理,到公共区域活动,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5日。
雁荡镇樟树下村村民金某,1月28日夜里在隔离观察期间,擅自脱管回家,后被再三督促劝导返回。金某因此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10日。
鉴于情况特殊,该三名对象于29日受到行政处罚后,仍将继续居家或隔离观察,等观察结束后再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