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欣婷通讯员沈水忠)“成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后,我们会更严格核实产品质量,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近日,位于信安街道紫荆东路的海尔空调专卖店喜获2018年度“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牌匾,店主刘女士指着墙上的“放心消费承诺书”介绍,消费者在店内购买的产品只要未拆包使用、无异味,标签、标牌、外包装完整,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均接受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
“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是我省为打响“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开展的创新评选活动。每年五月初,各经营户均可通过自主申报的方式参选。2018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经营者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目前已有53家企业、个体工商户被评选为“放心消费商店(网店)、放心餐饮”示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今年,该局将继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辖区范围内大型企业、商场、超市等线下实体商店实现“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无忧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