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家山乡前昏村城中村搬迁改造房屋征收签约告知书

2018年09月11日 13:28:37  来源: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便于被征收人了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相关事项,根据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决定启动高铁新城城中村搬迁改造房屋征收签约活动,现将签约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签约期限

  签约期共计40天,第一阶段签约时间为20天(2018年9月19日8:30至2018年10月8日24:00止);第二阶段签约时间为10天(2018年10月9日8:30至2018年10月18日24:00止);第三阶段签约时间为10天(2018年10月19日8:30至2018年10月28日24:00止)。

  二、签约地点

  前昏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内,或预约上门签约。

  三、签约需要提供的材料

  1.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其他合法批文、罚没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被征收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或证明)或再生育证明、准生证明,结婚证(离婚证),非农户口的需提供户口簿、社保证明、未享受房改、政府保障性住房等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各3份)。

  3.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不能前来签订协议的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被征收人应对提供的上述材料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形,由被征收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协议签订时,注明可安置人口、可安置面积、房屋(附属房)、附属物及其装修装潢价款,协议其他内容等选房结束后予以完善并据实结算。

  五、选房时序安排

  选房按照“先签约腾空先选房”原则进行选房。在签约期限内,每五天为一个集中选房批次,在五天内完成协议签订并在开始签约之日起十五天内腾空移交房屋的被征收人作为同一集中选房批次,以此类推。

  六、安置房地点为姜家山片区安置小区

  七、奖励措施

  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移交拆除的,享受以下奖励措施:

  1.在第一阶段签约期内(2018年9月19日8:30至2018年10月8日24:00止)签约并腾空的,享受全额奖金,即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奖励合计400元/㎡;第二阶段签约期内(2018年10月9日8:30至2018年10月18日24:00止)签约并腾空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奖励合计260元/㎡;第三阶段签约期内(2018年10月19日8:30至2018年10月28日24:00止)签约并腾空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奖励合计160元/㎡。

  2.确认的房屋面积之外的部分,被征收人在签约起始之日起20日内签约并交付拆除的,享受残值补助和场地清理费补助;在21日至30日内签约并交付拆除的,只享受残值补助;超出30日签约的,取消残值补助和场地清理费补助。

  逾期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移交拆除的,取消相应奖励措施。

  八、其他事项

  如因被征收房屋面积、安置人口、家庭矛盾等原因影响签约的,我们建议您户可先行签约,将此类问题在协议中注明未尽事宜处理方式,以确保您户在公告签约期限内各项奖励政策的享受。

  特此告知。

  柯城区高铁新城征迁工作指挥部

  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作者: 编辑:缪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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