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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五证合一”的企业 原发证照将不再有效
2018年01月05日 11:12:08    柯城新闻网

  本报讯(通讯员 吴优)自2016年10月1日起,“五证合一”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据了解,实施“五证合一”可以实现公司注册不用在部门之间来回跑,实现工商、质监、税务、社保和统计部门之间信息同步共享,实现“一照一码”,即一本营业执照,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企业唯一身份证明。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再办理“五证合一”,由工商部门将相关信息发送至人社和统计等部门;未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换发新照,或在办理变更登记时,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换照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来源: 作者: 编辑: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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