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
2018年03月13日 20:32:02 柯城新闻网 |
一、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办理 1、经办所需材料: (1)《衢州市柯城区被征地农民申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审批表》(村(社区)统一报送); (2)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柯城区户籍人员申请转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人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局、乡镇街道劳保所等)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2017年7月—2018年6月最低月缴费标准,每年7月调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3374×18%=607.32元/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3374×6%=202.44元/月(医疗不建个人账户);大病保险:5元/月。合计814.76元/月。 3、享受4050社保补贴月缴费标准:(2017年7月—2018年6月最低月缴费标准,每年7月调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374×9%=303.66元/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374×3.5%=118.09元/月;大病保险:5元/月。合计426.75元/月。 4、注意事项: (1)可单险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不可单险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按《衢州市柯城区被征地农民申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审批表》办理转保仅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本人另行提出申请办理; (3)上述缴费标准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单位就业人员按所在单位标准缴费; (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如年限已缴满无需再按月缴费,请及时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5)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后请及时至地税局办理签约代扣手续,并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关注账户扣缴情况以免产生欠费。 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折算业务 1、适用对象: 未到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或到龄后仍在保且连续缴费的后延人员在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后可申请折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经办所需材料: (1)《柯城区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折算表》、《被征地人员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2)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手册(已领取手册人员提供); (3)学历证书复印件或退伍证复印件1份。 3、折算标准: 可折算金额(包括财政补助10000元)/上一年度月市平均工资的18%=可折算月数(取整,余额退还)。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 (2017年7月-2018年6月)备注:可折算月数每年7月份调整。4、注意事项:(1)折算后余额退至本人社保卡; (2)在异地或部队有缴费未办理转移的需提供异地缴费凭证,折算时剔除该时段; (3)折算年限最多前推至16周岁;(4)批量折算业务由村(社区)统一报送; (5)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人员,不能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申领手续。 三、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批 1、申请条件: (1)已办理柯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缴费手续; (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 2、经办所需材料: 《衢州市柯城区被征地农民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填写,本人签名,加盖行政村、乡镇(街道)或劳保所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3、注意事项: (1)申请一次性补缴时,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市本级、衢江区参保或最后一次参保地在市本级、衢江区的,需至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审批并办理补缴; (2)申请补缴原则上采用批量办理方式,行政村或乡镇(街道)经办人需同时报送《申请补缴人员信息汇总表》。 四、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 1、经办所需材料: 经区人社局审批的《衢州市柯城区被征地农民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 2、补缴标准: 一次性补缴费用计算方法=上一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8%×补缴月数×优惠额度。 被征地农民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15年测算表 (2017年7月-2018年6月) 备注:测算表仅供参考,具体补缴金额以业务系统计算为准,2016年度月市平均工资4217元/月,补缴标准每年7月份调整。3、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请保管好《衢州市柯城区被征地农民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符合领取待遇条件时请及时申请办理,逾期办理退休的将影响退休待遇; (2)参保人员办理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手续时,如选择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在养老保险缴纳后将医疗保险年限一次性补齐(按现行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20年),补缴标准按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时的标准执行。 五、被征地农民“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 1、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柯城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被征地农民。 注:除衢江、柯城、市本级外,其它县市(龙游、常山、开化、江山)符合“4050”条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柯城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可享受,只能社保关系转到当地去享受。 2、补贴项目及标准: 补贴项目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补贴标准:根据当年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参保最低正常缴费额50%确定。 3、补贴期限 (1)对首次核准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他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2)在享受社保补贴期满前中断的人员,可按规定重新申请恢复享受,除从首次核准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他人员享受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4、申报程序及材料 (1)符合申报条件人员需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对申报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后,申报人员做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书面承诺,并如实规范填写《衢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登记表》(认定证明)五份(以下简称《登记表》)。无异议后,在《登记表》上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并盖章,将《登记表》五份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送至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 (2)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根据基层经办机构签署的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查询社保系统及就业系统,符合条件的在《登记表》上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工作人员每周将申报材料汇总送至市就业局或区就业局审核。 (3)区就业局审核通过后,在《登记表》上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并盖章,留存一份,其余《登记表》返还给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录入社保系统参保,其余两份由街道返还社区和本人留存。 (4)申报材料 ① 《衢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登记表》(认定证明)一式五份; ② 《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承诺书》(背面的温馨提示也需签字);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办理4050申请前必须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失业登记证到各乡镇(街道)办理,办理需带的资料: ①就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照片(两寸免冠近照两张); ⑤土地征用证明。 (2)女40、男50周岁办理只能享受三年。女45、男55周岁以上办理可以享受到退休,中间停止后再重新审批的以第一次审批可以享受的年数为准; (3)就业系统查有营业执照的,如已注销需提供市场监管局注销证明原件。 六、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转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领 1、适用对象: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的被征地转保人员可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从缴费次月起领取退休金。 2、经办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1份;(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3)《被征地农民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1份; (4)《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缴费通知》1份;(5)一次性缴纳完税证明;(6)《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1份。 3、被征地转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1)符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地农民,按现行标准一次性补齐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退休金大约1700元/月左右(以实际计算为准); (2)失地前已经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待遇需根据缴费情况具体计算。 4、注意事项: (1)累计缴费满15年(包括一次性补缴)且无欠费记录; (2)待遇发放至本人社保卡; (3)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可与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金、城乡居民养老退休金及其他社保待遇同时享受。 备注:以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转保、补缴等相关政策为当前政策解读,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源: 作者: 编辑:郑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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