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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规划引领 牵紧“牛鼻子”工程的“牛鼻子”
2018年04月12日 09:08:42    柯城新闻网
编者按:为了让全区干部群众更好地投身“头脑风暴”,从中汲取更多更好的“养分”,《今日柯城》近期增设“‘活力新衢州 美丽大花园’柯城大家谈”专刊,收集整理“头脑风暴”中的真知灼见,以供大家学习参考。本期推出的是“农民建房体系构建及风貌提升”专题(一)。

  一、部门(单位)声音

  ●钱慧卿(区委办):政府心中要有一张蓝图,根据每个村的地理地貌、村庄由来、历史文化等特点,结合农民增收的方式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来规划农民建房,整齐有序是美,错落有致也是美。要走农民建房“个性化+精品化”之路,让农民的住房也成为一个景点。同时,要加快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

  ●徐珍宏(区委办):规划、国土等部门应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出台村庄整体规划。针对农民建房,应安排统一的建房地块,防止房屋零散。规划设计部门应设计统一风格的多种样式,免费提供给建房村民选用,防止风格不一。

  ●李水华(区委办):对于限建村、中心村和集聚点,每个村庄要结合各自所处自然环境、人文历史底蕴,制定每个村庄的布局规划和风貌规划,为村庄自然风光和未来业态培育留好“白”。新建集聚点可以改变横平竖直、整齐划一的社区化布局风格,更错落有致,建筑样式更多样。

  ●杨洁(区委办):要坚持多规合一。从规控区外无房户拟申请建房地块看,大部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两规”要求。目前,我区正在研究推进全域农村综合整治,可以很好地解决“两规”不统一的问题。要推进“智慧+”建房。建议开发针对农民群体的农村建房管理平台或手机APP软件,将多规合一的建房村貌图以老百姓的表达方式呈现出来,辅以建房负面清单,让老百姓明白哪些是建房不能碰的底线。

  ●汪斌(区委办):要做好“规划+规矩”文章。规划就是政府层面按照各个村庄实际情况,结合空间布局等要求编制一个总的方案。规矩就是要严格按规矩执行,比如面积、外立面、房前屋后空多少都应按规矩办,不按规矩办的严厉处罚,坚决予以纠正。

  ●陈严冰(区委办):为防止出现奇形怪状、大煞风景、有碍观瞻的民房出现,可考虑在建房时对没有设计方案或者设计方案不符合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设计方案;同时,也鼓励建房者自行聘用优秀设计师,编出优秀的农房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徐佳琪(区委办):规范村民建房必须遵循规划先行、先批后建、按图施工原则,整体规划一张图。要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村庄格局进行规划调整,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制定的规划要让农民看得懂、想得通、便执行,不要把城市小区搬到农村,不要刻意规划都建楼房。

  ●余莉春(区府办):要加快规划国土两规合一。首先要解决规划国土两规不一的问题,其次要解决规划与现状“打架”的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大前提下,尊重历史、尊重现实,最终在此基础上两规合一、科学修编。

  ●周小玲(区府办):规划先行是前提。可以借鉴小城镇改造的做法,对每一个村的道路、房屋等全面摸底,一村一策,明确建房需求、拆改对象、改造方案。●严声建(区府办):建议规划部门在统一风格的大前提下,提供多套设计方案供选择。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鼓励村民在庭院、门栏、屋檐等细节处创新设计,体现个性。

  ●吕品(区府办):通过2014年以来的农民建房管控,其实我们已经有了规划体系、政策体系、风貌体系、管控体系、责任体系,但现在的堵点还是在于打通最后一个公里,就是要规土合一,使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相统一。同时,还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不能让规划一厢情愿,做到既是政府的规划,更是百姓的愿景。

  ●吴振祖(区府办):要全区一张图,将每个乡镇、每个村的建房空间落在纸上,写进村规民约;同时,要有明确的控规、详规,提升农民建房空间的规划化、专业化。

  ●徐佩(区府办):“百姓百姓,百样心”,农民新村做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无可厚非,但在原村里不能用过多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别人住的房子怎么建。基本原则定好,剩下的交给农民自己划算,这样才真正体现人性。农村的整齐划一是一种美,各具风格也不失为另一种美。

  ●曹兴奇(区府办):乡村风貌要先做好规划,明确划分好公共区域、生活区域、景观区域,然后再审批农民建房。首先选定建房位置,再结合乡村规划确定建房规模和建房风格,确保建房符合乡村规划。

  ●张宸(区府办):规划上要根据现存的农房现状,实行拆改结合,既要强管控,更要重设计。这就要求在规划上要充分考虑到生活空间、基础设施、村庄布局等多方面问题,以及未来几十年可能出现的诸如拆迁、人口增长、基础设施需求等诸多问题与解决方案。农村建房应根据不同人口数设定的房屋面积,划定统一的内部结构、统一的高度、统一的功能区分、统一的门前庭院等。在保证大方向不变的情况下,农民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对房屋进行重新设计与划分。但是房屋、村道、庭院、高度、外立面等必须按照统一标准实施。在规划中也要坚持体现每个村与众不同的特色,例如沿江的村,新建房屋可以依江排布;余东村的外墙粉刷,可以将农民画上墙。

  ●余龙富(区人大办):一是要以人为本、科学布局。各乡镇(街道)要以提供美好健康生活环境为根本目标,优化完善村庄布点规划。规划要注重人口结构分析和人的需求研究,到村、到组、到户,全面把握村民真实需求,系统梳理、科学布局。坚持群众路线,引导村级组织和广大村民全过程参与村庄布点规划优化完善工作,保障村民对村庄布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二是要坚持多规融合、近远结合。村庄布点规划应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完善同步调整到位,在上位规划指导下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美丽乡村规划、农业产业规划和交通规划等相衔接。坚持近远期结合,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建设的关系,按轻重缓急及财力可承受程度有序安排村民建房。三是要适度集聚、节约集约。城镇规划区内村民建房纳入城镇建设,引导鼓励公寓房安置;城镇规划区外村民建房纳入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引导村民建房向镇区、规划社区点集聚。

  ●徐宝清(区人大办):要加大规划工作力度,提高村镇建设规划编制水平。要按照《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推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充实城乡规划人员,增强规划设计技术力量,提高村镇规划的编制质量。要加大农村规划资金扶持力度,加快规划编制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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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广(区纪委):注重规划引领,科学编制乡(镇)、村庄建设规划,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的原则,引导农民建房向指定的集聚点集中。

  ●舒素标(区委组织部):农民建房最核心的问题是往哪建?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农户依地形随意布局,出现有新房无新村局面。为破解这一问题,需要解决几个问题:一是规划的问题,解决空间上造哪里。二是土地的问题,需要村集体“拎空”一块地。三是怎么建的问题,统一设计风格,统一配套。

  ●卢赛龙(区委组织部):要解决“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问题,必须规划先行,加强农房建设管控;必须着眼长远,起码20年不落后;必须符合农民利益,应让农民成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的参与者、决策者、建设者、监督者和受益者,让农民成为主体,多听听他们的想法和意见,并发挥好村规民约的作用。

  ●龚晓(区委宣传部):要做好农村建房管控,绝不仅仅是规划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出在“钱”上。要统一规划,就必须有地,要把地“拎”起来,就得解决经费问题。对大多数的“空壳村”来讲,是不太可能做到的,也没有哪个村干部敢去举债干这种事。所以,统一规划,还得结合土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统一谋划好这方面的经费问题。

  ●汪凤花(区委宣传部):农村建房规划应本着“以民为本、疏堵结合、合理引导、规范管理”的原则,以监督管理逐步规范。一是合理编制村庄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现实、从长计议,突出“注重长远,有序推进;合理用地,适度集中;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理念,以村庄整治、旧村拓展为主要模式。二是坚持集约合理用地原则。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集聚,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建设过程中严格按规划建设,做到“没有规划绝不允许建设”,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卢雪云(区委宣传部):构建农民建房体系应立足于换空间,必须规划先行,规划出农房新建地(其中新建地块的道路排水、绿化以及房屋风貌和总体布局都要提前规划设计,避免出现新村旧貌),引导建房对象在新建地块建房,老村地基则收归集体,始终一以贯之。长此以往,必将换出新村新风貌,换出发展新空间。

  ●余燕珍(区委宣传部):要坚持规划先行。加强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将农房建设纳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始终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和“先批后建”原则,制定乡村建房审批办法、管理细则等,并给予乡镇主动权,授权委托各乡镇负责本乡镇村民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管理,督促引导村民依法依规有序建房。

  ●郑栋(区委宣传部):要规划先行,科学设计具有各乡镇(街道)特色的规划,并严格落实。同时,根据规划修通道路,水电气和污水管道同步跟进,形成农村建房熟地,道路两侧严格控制建房数量。

  ●张桂芬(区委宣传部):农民建房必须规划先行。一是高标准做规划。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单位为建房“把脉问诊”,创新建房模式,例如整村异地建房、统一规划农户自拆自建等,确保一定区域范围内农村建房做到一个村庄一种主色调、一种风格,解决村民不会建房、建房不好看等问题。二是“下基层”做规划。要了解民情,“让村民说了算”,使农村建房真正由“政府推动”转变成“农民主动”。三是“因地制宜”做规划。在乡村规划上注重保护本土文化,在乡土气息中融入现代元素,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的美好家园。

  ●应国红(柯城规划分局):造成集聚点、安置点规划布局单调呆板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各乡镇(街道)过于追求土地利用率,而忽略了对原有村庄肌理的延续和对居民公共服务活动空间需求的尊重;其次,村民的左青龙右白虎等朴素风水学以及风俗习惯对相邻建筑在高度、前进后退上要求严格。建议:一是集聚点安置点规划布局应充分尊重村落布局的有机肌理和历史记忆,避免贴膏药式的选址与布局,同时腾出应有的公共空间;二是学习东梓关经验,通过设置围墙庭院弱化相邻房屋之间的门对墙角、前进后退等问题。

  ●傅敏敏(柯城规划分局):从法规角度看村镇规划,感觉村镇规划违法违纪风险较大。一要守住底线。这条底线就是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因为根据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村镇规划工作者受到处分的机会大,如对不符合规划进行审批的,要处分;对符合条件不依法审批的,要处分;对在核心区违规审批的,要处分。如何坚持这条底线?那就要坚持规划的实施刚性,即无规划不审批,无审批不建设;即规划一经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二要筑牢篱笆。要筑牢程序篱笆、实体篱笆和监管篱笆。三要精准靶向。在内容上,要突出农民建房委托下放、农村危旧房改造、村镇规划审批等三大法律风险防控;在地点上,要突出历史名镇名村、风景名胜区和路边水边等四边的审批风险防控;在对象上,要突出规划员、审批科、分管领导三类群体风险防控。四要创造亮点。要突出抓好传统村落立法,同时在村镇规划出样板、出标准、出模式、出人才上选树一些典型。

  ●周志平(柯城国土分局):要加强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依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做好村庄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按照一定的人均宅基地的控制比例,编制好村级规划,结合产业发展,腾挪出一些空间,同时编制好土地整治规划,做好增减挂钩。做好“两个规划”的有机融合。围绕下一步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将村庄建设规划一并考虑,在选址上做到“两规合一”“多规合一”。另外,建议市里将村镇规划、集聚点的选址布局以及“补缺式”村庄规划修编放权到区。

  ●郑黎云(柯城国土分局):村庄规划设计前先进行调查模底。对禁建村要调查清楚规划期内有建房需求的户数、人口构成;限建村需调查规划期内保留、改建、新建的住宅户数、位置、面积等,还需查清村内可利用的闲置宅基地、空闲地和边角地的地类、面积、承包权等;适建村调查规划期内保留、改建、新建的住宅户数、位置、面积,还需要查清规划边界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的地类、土地承包权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予以控制。

  ●王晖(区招商局):遵从建新改旧的原则,新建居民点以一乡(镇)一单位整体设计布局,实行“四定”方案,即定地点、定风格、定规模、定大小。居民点既要考虑新建居民户的生产生活便利,又要考虑10-20年的空间形态不落后,按照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求依山形、伴水势、重乡土、习民俗,高起点打造一乡(镇)一特色、一点一精品。

  ●何康乐(区总工会):农村建房首先要规划先行重品位。规划必须立足现实,考虑长远,力求高起点、高要求、高格局。必须慎之又慎,科学合理,做到管用百年,而不能一年一规划或几年一规划,绝不允许随意规划,朝令夕改。要从农村格局、文化、道路及其他大的要素着手制定规划。必须考虑各村的实际和村民的具体情况来规划,一旦规划形成并公示通过,就要严格按规办事。

  ●吴学文(区民宗局):严格民族村的规划设计,应借鉴一些民族村村貌特色鲜明地区的做法,广泛听取,力求使方案更体现民族政策形势、文化底蕴和时代气息。

  ●朱小明(区农业局):在规划农民建房集聚点上,要打破村与村的界限,站在整个乡镇的高度来规划设计;要预测五到十年的建房量,集中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规划;要从农民住宅具有生活居住、生产资料和产品储藏的双重性,来规划设计农民建房,防止“母子房”、“大房生小房”、房子外面堆放杂物的乱象;要按照1亩地两户的标准来规划住房(包括小区绿化、运动场所及道路等),万田乡余家山头村、航埠镇彭村村等都有好的示范。

  ●祝建国(柯城交通分局):建议统一规划,拆除破旧老宅,合理调剂宅基地,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远离公路建控区,路侧严禁修建围墙,改用低矮绿植作为围栏,同时减少平交路口。

  ●余继雄(区行政服务中心):农民建房体系与乡村风貌提升要坚持规划先行。一是要按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标准进行规划;二是对老村(空心村)进行规划改造;三是加强有新房无新村的规划。当前,真正意义上的无房户不多,政策层面应规划集聚点并按规划严格实施,探索有实力的村集体统一征收部分土地启动新村建设。严格管控农民私下换地建房乱象,防止真正的无房户居无定所。

  ●韩小彦(区法院):村庄规划时要合理考虑道路的配套建设,根据人流、车流的流量和流向制定相应的道路提升方案和分流设计,并做好交通管理和交通设施的设计和规划,某些车流量较大的村庄周边可配套专用停车场。

  ●汪娟(区妇联):把农房建设规划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建立区级、乡镇、中心村、自然村四级规划,不在规划范围内不得建房。

  ●陈东(区安监局):要实行一村一规划,规划时应充分结合当地的区位、生态、产业等因素,合理确定禁建区和宜建区。无论是新建还是原拆原建,选址都应符合规划要求,否则不予审批。

  ●梁含笑(区旅委):规划要因地制宜,挖掘乡村文化底蕴,根据乡村人文内涵和地理风貌,在乡村原貌的基础上规划功能区块布局,处理好农、田、水、林、道路、民居等关系,可以按照A级景区标准来规划建设。

  ●周尉(区审计局):农村建房管控、乡村风貌提升要统筹做好“政府主导搭台、农民跟进唱戏”“深化服务、激励引导为主,行政管控、惩戒罚劣为辅”相结合的文章。农民建房规划管控要注意和农村休闲产业发展、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公厕革命、农村垃圾治理等工作有效衔接,实行“多规合一”,强调目标一致、规划一致、步调一致。

  ●江程昊(区审计局):村庄规划要按不同地域、特色、历史文化保护要求分类编制,不搞一刀切。认真全面地对已编的村庄规划进行实施评估,对于符合当前形势要求的村庄规划继续使用,需要局部调整的进行修改,确实不能用的重新编制村庄规划。

  ●姜杨青(区财政局):要根据村庄的规模大小、基础条件、地理位置,分类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要保持农村传统文化特色,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农村当地特色;同时要充分征求农民意见建议,提高社会参与度,增强农民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周冰冰(区人社局):农民建房规划要有约束性,既要有区、乡的整体布局规划,又要有每个村的具体规划,集中建房要规划,农户自拆自建也要有规划。规划要有可行性,符合村里的实际,因地制宜,不仅是专家说了算,还要得到村民的认可,这样才有生命力。

  ●熊正中(双西港管委会):要科学规划建房选址,适宜拆旧建新的鼓励拆旧建新。同时,规划集中安置点,在考虑节约用地的基础上,根据乡村特点、各村文化特色、地形地貌实际,合理做好平面布局,既集中建房,又不失乡村风貌。

  ●江美琴(区司法局):农民建房要科学合理规划,明确“农村房子建在哪”。在乡村规划建设上让“村民说了算”,乡村规划制定前深入基层了解村民的想法,尊重村民的意见,使农村建房真正由“政府推动”转变成“农民主动”,避免发生“政府投、农民等”“政府干、农民看”的现象,因地制宜做规划。

  ●徐慧清(柯城执法分局):村庄规划是第一位的,决定新农村建设的布局和方向。针对当前村庄规划缺失问题,要结合历史文化、美丽示范、旅游开发、中心村、传统村等村庄特点,编制村庄规划,使农村建房有章可循。

  ●姜益峰(区科技局):个人建议农村建房主要是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村庄范围边界划定。每个村都要明确村庄规划范围,并划定村庄发展界限。要在农村农用地上停止审批独家、独户、独院式的农民建房。在规划管控下,允许村民利用原有宅基地或私有危房单独改建,利用旧村内零星插花地、边角地进行新建、扩建。对需要报批农转用的农民建房,原则上要以集中建设住宅小区,以公寓式和联体式住宅为主。二是存量宅基地挖潜。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村级用好存量宅基地,对经济实力一般、村中心有大量闲置宅基地或空闲地的,由村集体收回,统一管理;新增宅基地或公益设施建设一律从收回的旧宅基地中安排,做到框死村界,严禁外延,把村中的空心填实。对村庄较小,农户居住分散,农民交通、生活不方便,且已自然形成新村的,动员留在村里的村民搬迁到新村,然后对空出的宅基地进行修复平整,开垦复耕。对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农民收入较高且有建楼意愿的村庄,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统一规划建设住宅楼,减少住宅占地面积。

  ●郑国贞(区信访局):一是坚守“一户一宅”“拆旧建新”“不占用基本农田”三条原则底线,避免违建、乱建、多建。二是统一规划,配套基础设施。整体村庄布局要有长远规划,并提前做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由规划部门统一设计户型图纸,分小、中、大等户型,由村民自行选择图纸进行施工,房屋竣工后由规划和住建部门进行验收。三是避免“一刀切”,取消农民建房必须签订“四邻协议”政策,只要符合村庄规划,达到建房条件,可以不签“四邻协议”。四是集聚点安置房必须先行启动,让群众看到实惠再自行选择。

  ●徐恺彧(区电商办):规划是统领,不仅要考虑村庄当前的人口分布、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还应当考虑到城镇化发展及人口增长的未来因素,尽可能避免再次频繁拆建、征迁。对政策类和规划类的方案,应当进行广泛宣传,与村民加强沟通对接,让全体村民参与其中。

  ●王天峰(区电商办):要避免建房布局凌乱,提升乡村风貌,规划是前沿和基础。个人对乡村建房规划有几点意见:一是要符合当地实际需求,考虑当地的衣食住行、文化教育、信息娱乐、风俗习惯等基本需要;二是要满足总体土地指标,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进一步细化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占用;三是要建立当地特色风景,结合农村自有的“资源优势、文化优势、产业优势”进行有特色的开发和建设。

  ●徐念(区委党校):由规划部门牵头,充分考虑村庄布点、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因素,结合传统风貌、历史保护、民俗风情特点,进行分门别类、各具特色、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突出规划刚性。

  二、乡镇(街道)声音

  ●徐新华(航埠镇):农房设计要尽可能考虑农民实际需求,将厨房、农机具堆放间等空间充分考虑进去,改变农民建房一主一辅格局;要积极引导农民以竹木、砖石等乡土化材质替代不锈钢、大理石、花岗岩等材质,降低农民建房成本;将存放在规划部门的图纸下放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并尽可能拍成具有实景效果的视频,方便农民挑选;有针对性地对工匠开展专题培训,解决造不来的问题。

  ●郑明皞(航埠镇):在村庄规划上,一是要利用好限建村内被房子包围的存量土地,补缺填空发展,加速村庄内集聚。二是探索农民建房公寓式安置,解决禁建村建房问题。三是慎用集聚点。考虑到社保成本的增加,一块建房土地成本测算需要25万左右,若是集体土地也需18万左右,确定的集聚点一定要规模大,长远考虑一期二期三期,且最好老宅拆除后给予一定补助由村集体收回,腾出老村空间,结合宅基地整理整合资金,规划发展新亮点。

  ●夏灵飞(航埠镇):要重规划,编制或修改村庄规划,针对当地的地形、交通、农业、人文等因素合理编制规划,特别是沿路、沿河、沿溪区域的农房布局要设定退让线,严格控制好沿线景观,适当留空留白为后续发展提供余地。

  ●蓝建顺(航埠镇):航埠有32个行政村,可由国土、规划两个部门牵头,制定出符合32个村的房屋构造,一村一个款式,包括间距、色彩等方面,这样一看就知道是哪个村。同时,由国土、规划部门根据每个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第二套方案,即根据每个村的不同特色制定出每个村的民宿房,如仿古徽派建筑等。

  ●祝根清(石梁镇):农村房屋设计要按区域划分,设计具有浙西民居特色的外立面,对瓦片颜色、墙体色调、庭院主基调、围墙效果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监管,按图施工。

  ●卢成龙(华墅乡):规划分老村规划和新村规划,老村要限建,新村规划要注重房屋的设计风格和农民集聚点选址。

  ●李三清(华墅乡):要分区域做细做实规划,具体到集聚点、自然村的每个区块、每栋房子,按照集聚、禁建、限建、拆除、保留、迁建等内容进行分类编制。

  ●余延祥(华墅乡):要严格规划设计,按照各村的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依照地形地貌和老村情况综合考虑,尽量做到有前瞻性。在设计风格上做到远近期相结合、新村建设和老村改造相结合、建筑风格和村文化底蕴相结合,使新老村互相融合,相得益彰。

  ●柳巍(华墅乡):要强化村庄内部规划设计,建议农民建房应引导建设衢派风格民居,彰显一定的地域特色。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花园式示范村等重点发展村庄,要统筹开展村庄布局设计,落实建筑风貌管控。建议树立村庄块状集聚发展导向,鼓励联排连片,严控村外零散孤立,充分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特别是老村块状拆建,严格控制农村零星建房,条件允许的坡地村庄鼓励引入“坡地村镇”推广山村农房建设。

  ●熊清益(石室乡):坚持多规合一,将规划、国土、水利、交通等多张图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地合并成一张图,并进行张榜公示,让管理者和服务者一看就明白,避免规划“打架”。

  ●郑建(石室乡):要开展村庄规划修编。针对建房需求比较强烈的村,务必将规划修编提上议事日程,充分考虑村庄的整体性、一致性、补缺性、功能性、前瞻性等多种要素,对规划红线进行科学调整,尽最大限度满足拆建和新建双重需求。

  ●许炳祥(石室乡):对农民建房,个人有几点建议:一是不能一控了之(特别是城市规控区范围内);二是每个村庄的存在有自然和历史的选择,有历史传承的小村(行政村)不能一并了之,可以拆建和在村庄边新建;三是国土规划审批不能只批建筑占地和总面积,而是要控制整个门前屋后的面积;四是一定要公开、公平、公正,一定要张榜公示、家喻户晓。

  ●叶建康(石室乡):可以根据村庄现有人口和老村庄面积,在老村边规划一个新村,同时对老村也进行规划,村集体征用一片土地,用于新村用地。对于新的农民建房,能够安排在老村的安排在老村建造,对于四邻因间距等问题有争议的,一律安排在新村建造。

  ●许捷(九华乡):要实行“规划+管控”,对乡镇的发展定位要有总体定位,按照定位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控规。乡镇特别追求的是可落地的规划和控规。

  ●冯小青(沟溪乡):新建房,建哪里,要村庄规划管控,建在插花地和集聚点,注重风貌和谐统一。集聚点要规划得品位高、配套全,农民愿意进,杜绝违建。

  ●郑龙华(沟溪乡):就建房而言,要破旧立新,以最快的速度规划出新址,配套好基础设施,同时逐渐将娱乐、医疗、公园和商业等设施转建至新区,让农民自愿到统一新址去建房。可以设计出风格多样的蓝本供建房户选择,但宅基地面积还是要相对统一和固定。

  ●郦涛(万田乡):由相关部门牵头制定乡镇整体规划及“一村一策”村庄整体规划,包括村庄整体风貌、建房安置区块、房屋建筑方案、配套基础设施等。各乡镇根据各自区域风格,提供房屋建筑方案样板供农民选择,前期可对选用方案的农户优先报建并适当奖励。

  ●郑亮(双港街道):对确需异地建房和有建房需求而又无地建房的农民,要本着“节约用地,统一规划”的原则,给予一定的用地指标进行集中建房。为节约土地,建房可以往空间发展,适当减少占地面积,审批四层或者五层,一层可以用作车库、厨房、农具杂货间等,二层以上住人,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农民再抢建附属用房。

  ●张洋陆(双港街道):规控区内农民建房当务之急是解决四方面问题:一是要抓紧实施农民集聚区建设,让农民的刚需建房得以合理释放,让抢建强建违章行为无据容身。二是抓紧出台违章拆除分类处置政策,让拆违向深水区推进,真正拆出广阔天地,拆出阳关大道。三是加强对宅基地复垦复绿或公共场所建设,使之成为村庄内的风景点、休息空间。四是与时俱进适当调整危房修缮标准———在确保原占地面积、原檐口高度、原基础位置不变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原拆原建。

  ●赖育宏(衢化街道):农村建房是个系统工程,要加强与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在衢化片区城市复兴设计总纲引领下,结合各村实际,譬如孔家的两子文化和饮食文化、缸窑的陶土文化和民宿文化、上祝的秀水文化、溪东埂和塔坛寺的乡愁文化等特点,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长期愿景和短期计划。

  ●叶云飞(衢化街道):农村建房要与乡村风貌相结合,一方面要对村庄进行科学规划,形成村庄自我独有的风景;另一方面要注重对农房外观的科学设计,与当地乡愁文化底蕴、村庄风景环境、生产生活传统相统一。

  ●余歆(衢化街道):要增强依法建房的意识,结合土地复垦,统一规划安置。地处复垦项目区的乡、村,要在拆迁安置中,利用分配复垦耕地的机会,在规划建房区将土地统一收回,建房选址需多方考察,统一规划安置。

  ●蓝雯(花园街道):规控区内的农民建房,应分片区统一规划建造公寓式房屋。对于符合一户一宅审批条件的户,可由规划部门牵头,分片区寻找合适地块统一建造公寓式房屋,按照市场价格适当优惠定向出售给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户。统一集聚点公寓房既可解决农户迫切的住房需求,又能逐步解决城郊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还可推动城郊乡镇逐步向城市化发展。

  ●张娜(花园街道):可在村庄周边规划新村,将符合建房指标的农户统一安置在新村,逐步将老村的闲置地块、危房拆除地块等进行连片重新规划,将之作为新建房地块,实现整村风貌提升。

  三、村(社区)、企业声音

  ●王建飞(石梁镇坎底村支书):在村中重新规划一块建设用地,由村集体统一建公寓房。对危旧房农户和符合造房条件户,可先拆后买,这样既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建房、住房问题,提升了村庄整体环境,也解决了集体经济收入薄弱问题。

  ●郑龙祥(万田乡荷塘村支书):农村建房要重规划,包括布局、色调、风格等。影响整体风貌的的旧屋拆后不得再建;符合建房标准的农户,有条件的村可以统一建造;同时,应当鼓励种绿树当围墙围庭院,这样才符合村庄大花园要求。

  ●巫雪塘(九华乡茶铺村主任):因山区特定的地理位置,沿溪审批建房(拆建)设定的距离条件,需因地制宜。在沿溪禁建、限建的同时出台具体合理的建房方案,从方便老百姓的生产生活角度合理规划,解决老百姓实际困难。

  ●郑曼古(华墅乡刘坂村支书):建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重新规划一块建设用地,由村集体统一风格统一规划,收回村中心一户多宅、D级危房拆除后的地基。村中心的老房不能拆建,收回的地基由集体统一规划设计,拓宽道路,做好绿化,建设休闲场所,通过合理布置改变村庄面貌。

  ●陈建国(华墅乡柴家村支书):农民建房规划先行,建议规划、国土审批建房要整体布局,重新设计统一的标准、朝向、面积、户型、层高及庭院大小,且不能留有红墙,最好是分区域规划审批建房。对于年数长远、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危房要进行整治和拆除,统一规划。

  ●张雪良(石室乡沙一村书记):想改变本村面貌,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应考虑重新规划一块建设用地来安置农户建房,农户建房必须一户一宅,首先C、D级危房原则上能在原地拆建的在原地建,影响村道拓宽的必须拆除进入统一规划区域,拆除地块由村集体统一收回用于村道拓宽或绿化。

  ●郭健英(衢化街道滨三村社区主任):规划要结合村庄地缘、未来发展等多方面的发展需要,有计划、有特色地改善村容村貌,避免重复规划、重复拆建的现象。

  ●方向明(区政协委员、衢州安康民族工艺饰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可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各村实际,因地制宜地规划出宜建区,结合产权制度改革,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突出田园景观,限制层数和高度,以新中式元素设计外墙立面和庭院。

  ●祝云锋(区政协委员、衢州市领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规控区内农村应由政府统一规划集聚点,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刚需建房农户可以通过原旧房拆除土地置换的方式进入集聚点建房,原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规划使用。 ●张益平(区政协委员、衢州市张平水产专业合作社社长):目前农村建房选址主要还是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进行自主选址,各个行政村没有统一的、长远的、具有操作性的规划。建议各个行政村、自然村都要有一套多数群众认可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划和房屋设计,引导群众在规划区内进行集体建房。同时,要完善基础配套设施,配备污水收集处理、自来水、电,以及健身器材、活动广场、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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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编辑: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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