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连日来,各乡镇(街道)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纷纷围绕“微腐败”主题,结合所见所闻畅谈感想,发表心得体会。本报继续推出《群众身边“微腐败”大家谈》特刊。
从思想上拧紧“总发条”
石梁镇党委书记万志正
“微腐败”从根本上说就是腐败,因存在两大特点,所以不容易被人识别或重视。一是“小”,腐败的金额和腐败的方式都很微小,譬如说一顿饭、一包烟;二是“多”,生活中到处可见此种腐败类型,因此人们存在思想上的误区,对这种不明显的腐败熟视无睹、习以为常。
“微腐败”在日常生活中大行其道,正是因为上述两大特点。然而“微腐败”虽“微”,却是大祸害,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微腐败”有如下几方面危害:一是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微腐败一般都发生在基层,侵害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背离党的执政宗旨,割裂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二是“微腐败”容易转化成“巨腐”。媒体上曝光的许多“巨贪”并不是一开始就如此,他们正是从“微腐败”开始,滑向罪恶的深渊,最后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三是“微腐败”损害“两大生态”。它损害着政治生态的同时,也损害着人文生态,导致一个地方的社会风气变得浮躁,人们的功利心理和潜规则等不良风气盛行。
从表层原因看,“微腐败”的发生是数千年中国人情社会的一种异化。从深层原因看,“微腐败”的发生,是我们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变质、思想滑坡的开始。对此,要想从根源上根治“微腐败”,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拧紧“总发条”,具体来说要做好“四慎”。
一是“慎独”。“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因此,我们要谨慎一个人“独处”的时光,要尽最大可能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另一方面,我们的纪委和监委也要用好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将纪律挺在前面。二是“慎微”。要深刻认识到“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的道理,拧紧思想“发条”,从小处着眼。三是“慎初”。要深刻认识“破窗效应”的危害,系好人生从政开始的第一颗纽扣。四是“慎欲”。人的欲望是无穷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们要将自身对物质欲望的追求转移到为老百姓服务的精神欲望上来,避免低级趣味和低级欲望。
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衢化街道干部李翔
自从党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特别是随着中央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推进,一批批“大老虎”下马带来持久震慑,我感觉现在明目张胆的腐败已经没有了,但在监管看不见的盲区,在八小时以外的空白区,一些“微腐败”依然存在。
所谓“微腐败”,我的理解就是不当得利。其实“微腐败”滋生的土壤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腐蚀拉拢干部造成的,有些仅仅是人情往来。
中国几千年的社会都讲究“天理、人情、国法”,把人情排在国法前面,可见讲关系、讲人情已经渗透到中国人的骨子里了。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党员干部的思想也要与时俱进,要和一些不合时宜的人情划清界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无私无我方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
我们没有一双火眼金睛,分辨不清哪些人情是朋友间的正常交往,哪些人情是别有用心之人下的香饵,所以应该秉承老祖宗的一句话:“君子之交淡如水。”交朋友,贵在交心,小礼物、小烟、小酒之类的,大可不必了。
敬畏党纪,守住清廉底线
衢化街道溪东埂村党员吕延寿
柯城区“清廉乡村”建设暨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召开后,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黑恶势力对党和政府的侵蚀、危害太大了,小小的几条烟、几瓶酒就可能是拉干部下水的铁锁链。所以我觉得,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警惕,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白得的好处,后面都是陷阱、毒药。我们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敬畏国法、敬畏党纪,守住清廉这个底线。
从我做起,警钟长鸣
万田乡坞石村党员余国昌
全区“清廉乡村”建设暨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上,徐利水书记讲到的鲜明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应当敲响警钟,引起重视,切不要用小小的放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意放纵而让欲望膨胀。手伸长了,袖自然短了,有些不光彩的交易就没法遮掩,群众就会不放心,不相信,不理解,不敢将事关自身利益的大事、要事交到你手里,干部党员在基层的工作就难以开展。自身不足、要求不严、定位不准,何以引领群众?通过全面合力围堵“微腐败”,不仅能使党员干部在解决平常细小的问题时不发生偏差,导向不偏航,思想不中病毒,还能树立正气。因此,要从我做起,警钟长鸣,以身作则,不成蛆、成蝇,不成为腐败分子。
●郑臻颖(石梁镇干部)
在全区“清廉乡村”建设暨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上,部署了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无比振奋。在群众看来,干部职位再低,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粥。基层存在的一些“蝇贪”,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很容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进而对基层治理状况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后果十分严重。
●张树良(石梁镇大俱源村村民)
每每看到有党员干部被“双规”,我们会不禁感叹,也会拍手称快,犹如出了一口恶气。转念一想,这事跟我们普通老百姓好像也没多大的关系,为什么会有“痛快”的感觉?究其原因,还是对腐败问题的深恶痛绝。党的干部,拿着国家的俸禄,不为百姓谋福利,而为某些人谋福利,怎能不叫人痛恨呢?切实整顿我们百姓身边的“微腐败”,我拍手称好!
●郑建光(华墅乡党委副书记)
“微腐败”损害的往往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削弱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再微小的细节,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的作风;再轻微的苗头,也会危害一个政党的根基。因此,要加强日常约束,不要抱有法不责“微”的心态,才能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政治生态。
●罗雨(华墅乡干部)
蝇贪之害不啻于虎。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看似不起眼,但损害的是群众的利益,影响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只有抓住“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的契机,把活动开展好、落实好,树牢底线意识,扎紧制度笼子,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让基层“微腐败”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郑荣春(华墅乡刘坂村党员)
农村的权力虽小,但事事关系老百姓的利益。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要敢于为老百姓说话,监督农村权力的运用,不让“微腐败”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吴梅仙(九华乡范村村支部书记)
作为一名村干部,多年的工作让我看到了“微腐败”对农村建设的破坏性,它让我们的基层干部队伍迷失方向,让老百姓对党员干部甚至是政府失去信任,是潜伏在我们基层干部队伍里的“毒瘤”。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反“微腐败”斗争,为乡村建设添砖加瓦。
●叶云飞(衢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微腐败”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广大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同,相对于“老虎”,群众对“微腐败”有更深的恨意。通过对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整治,铲除“微腐败”的滋生土壤,能够让广大群众更加坚信党的领导,巩固基层组织建设,使广大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杨星(衢化街道副主任)
“微腐败”往往发生在离群众最近的基层,这种情况是群众极度厌恶的,极大地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导致群众失去对政府的信任。通过专项整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能够让我们党员干部更加勤政廉政,为“美丽大花园”建设提供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陈媛(衢化街道滨三村副主任)
作为一名街道干部,我认为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很有必要。反腐败就是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谓“微腐败”,就是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行为。在新形势下,我们基层干部更要提高警惕,坚持防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徐巧仙(衢化街道溪东埂村主任)
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党中央“打虎拍蝇”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如今政治生态总体上风清气正。现在各种规章制度也比较规范,街道有“三资管理中心”,有财务公开制度,每一笔开支的来龙去脉都清清楚楚,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根本就报不了账,作为村主任更要严守规矩,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