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方顺)4月18日,随着业务培训班顺利结束,区司法局新聘的16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走向各自的工作岗位。
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是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并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2018年,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社工的招聘数量配比、工资待遇、管理考核、岗位职责作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今年1月份以来,区司法局按照省、市要求,主动与区编办、区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抢抓机遇、快速行动,率先在全市完成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作。
此次招聘中,区司法局定编社工指标16人,其中划转现有9名社工指标,新增7名社工指标,原有社工进行考核,其他人员面向社会招录。区司法局与所有社工签订合同后,组织新招聘社工开展了为期半月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社区矫正档案制作、社区矫正法规学习、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实务操作等。据悉,本次社工招聘工资待遇按照社工年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要求,定薪定酬,并纳入区政府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