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宜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衢州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请市民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改范围:柯城区辖区。
二、整改内容:
1.非法占地(占用公共区域)、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容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乱搭乱建)。
2.非经营性用房(架空层、车库、车棚、储藏间等)擅自改变规划用途违规经营或居住,擅自设置店招广告。
三、限期整改时间:请存在以上问题的市民于2018年8月6日前自行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支持,合力共建全国文明城市!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柯城分局
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