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乱张贴“小广告”者被依法责令改正

2018年08月27日 10:08:51  来源:

  本报讯  (记者 刘青 通讯员 周靖)最近,全区上下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创文行动,可有人不但没有积极投身其中,反而在“添乱”。8月22日下午,柯城执法分局开出乱张贴“小广告”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法对在小区墙面张贴“小广告”的姜某进行处罚。

  当天上午10点43分,柯城公安分局府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府山街道蛟池街社区百岁苑5幢墙上张贴“小广告”。接到举报后,公安机关立即前往现场查证,发现小区楼道指示牌上贴了数张写有“专通下水道”的“小广告”。民警拨打了“小广告”上的手机号码,联系上嫌疑人姜某,并将其依法移交至柯城执法分局。

  经查,姜某是江西人,长期从事下水道疏通业务。自2016年开始,为招揽生意,他在市区百岁坊、人防路、蝴蝶路等地的多个小区张贴“小广告”。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柯城执法分局对姜某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8月22日17点30分前把“小广告”自行清除完毕,并在8月23日前往府山街道府山社区参与志愿服务一天。“我知道贴‘小广告’不美观,也很难撕,我以后不会再贴了。”对于自己的行为,姜某表示十分后悔。

(作者: 编辑:缪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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