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斗潭片区治危解危工作的新闻刷爆了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引发了一场热议。其中,有两条新闻特别引人关注:一条,是现已定居杭州并将斗潭房产出租的樊女士,第一时间从杭州赶回衢州,不仅主动帮助工作人员劝离租户,还退还了租户两个月的租金;另一条,是斗潭一危房住户在网络上发布不实言论、阻挠危房户搬离,被柯城警方依法查处。
同是危房业主,但却背道而驰的做法,反映出的是面对危房解危,业主之间认识上的差异。这种差异缘何而生?归根结底,在于不同业主在治危解危的主体是谁,即“解危为了谁?”这个问题理解上的偏差。
所谓危房,其实就是危险房屋,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而D级危房属于危房中的最高等级,主要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一句话,D级危房就是不能居住、不能使用的房屋。
因此,危房之危,实质是民之危,是仍居住生活在危房中的百姓之危,危房业主、住户理应成为解危工作的主体!血淋淋的教训我们不能忘记! 1997年7月12日上午9点30分,我市常山县城南小区一栋5层住宅楼整体坍塌,造成36人死亡!近两年,发生在我省宁波、温州等地的危房倒塌事件,更是为D级危房住户们敲响了警钟!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面对D级危房解危这项彻彻底底的民生工程,面对D级危房这颗令人心惊的“毒瘤”,仍然有少数住户心存麻痹,甚至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竟然置百姓安危于不顾,公然在微信群、QQ群里发布不实消息,蓄意曲解解危政策、阻挠解危工作顺利进行!
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大于天!为百姓治危解危,党和政府义不容辞!市委市政府、柯城区委区政府已下定决心:奋战50天,坚决打赢斗潭片区D级危房治危解危攻坚战!连日来,为了彻底解除D级危房这个悬在斗潭居民头顶的“定时炸弹”,柯城区300余名党员干部“白加黑”、“五加二”忘我工作;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志愿者们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帮助困难群众搬家腾空;令人欣慰的是斗潭片区绝大部分D级危房业主都积极主动腾空解危,仅7月9日一天,斗潭片区就有60多户D级危房住户搬离危房!
住在危房中的,是咱们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尽管有一时想不通的,但毕竟是我们的人民群众。解危,就是全社会为了住在D级危房中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的人身安全。尽管斗潭片区的治危解危工作受到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歪曲,但血淋淋的教训绝不能重演。干扰再大,困难再多,我们也要排除!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解危就是为了解除悬在广大D级危房住户头顶上的“定时炸弹”,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