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方秀琴 通讯员 魏云)“在不影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下调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对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利好消息。”近日,衢州伟荣药化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郑志新在公司账户内收到一笔社保退费。经核实,原来是区社保局退回的1-2月份工伤保险退费17370.35元。
据了解,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及《关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8〕40号)等规定,从2019年1月开始,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工伤保险参保企业阶段性下调缴费比例。2019年12月31日前,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区,除一类行业(如货币金融服务等行业)外,其余各类行业(如医药制造业等行业)现行费率下调50%;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之间的统筹区,除一类行业外,其余各类行业现行费率下调20%。
根据文件精神,我区各类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应在原基础上下调20%。全区可享受阶段性下调单位4773家,占全部参保企业的92.57%。此次费率调整后,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50万元。
区社保局工作人员相告,此次费率下调无需各参保单位另行申请,由社保、税务部门直接通过数据共享,在业务信息系统中下调,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免跑腿”。下调后,2019年1-3月份已按原标准征缴的企业,由社保退费至参保单位社保缴费银行账户,4月起按降费后的标准征缴。
“工伤保险降费充分释放了政策红利,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帮助企业减轻了负担。”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过程中,他们将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社保降费政策落地生效,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我区企业稳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