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

2020年01月28日 17:12:03  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湖北地区来衢州、去过湖北地区以及途经湖北地区来柯城的所有人员,应主动致电村(居)委员会进行登记,同时接受由属地政府组织的不少于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每日进行早晚各一次体温监测。

  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或其他身体不适的,请立即戴好医用口罩,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前往医院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尝试自行服药解决,以免延误治疗。

  二、车站、国省道、高速公路口等处设立留验站,对所有湖北地区来衢人员开展主动健康申报和体温监测,如发现体温异常请配合医务人员做进一步检查。

  三、各零售药店、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详细登记身份信息、住址及联系方式,并力劝患者及时就近至开设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四、全区各旅行社、酒店、宾馆发现已经入住或近期曾入住的湖北地区旅客,应及时向所在镇(区、街道)报告,做好环境消杀工作。

  五、暂停各类庙会、社戏、集市、村晚、百家宴、乡贤会等,包括群众自发组织的聚会。建议春节期间少走动,利用短信、微信、电话拜年。

  六、暂停电影院、网吧、剧场、KTV、游乐场所、酒吧等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暂时关闭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公共浴室等公共文体设施;各类景区(点)采取限流措施或暂停对外开放。

  七、各类农贸市场严禁活禽宰杀、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

  八、凡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柯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 1月 26日

(作者: 编辑: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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