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经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对区人力社保局、水利局、司法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现将评议公告如下:
一、专项工作评议的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区水利局、区司法局。
二、专项工作评议的内容
1.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情况,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2.依法履职情况;
3.履行部门职责情况:区人力社保局评议重点是围绕服务中心推进战略落地情况。区水利局评议重点是美丽河道建设工作,侧重围绕中小河流治理情况;农民饮用水问题推进情况。区司法局评议重点是打造特色人民调解工作,促进最优基层治理情况。
三、专项工作评议的时间评议时间为6月至9月。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情况,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于8月8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反映意见、建议。
1.电话
反映区人力社保局工作意见、建议电话:0570-3881620;
反映区水利局工作意见、建议电话:0570-3026078;
反映区司法局工作意见、建议电话:0570-3023391。
2.来信
地址:衢州市荷三路28号柯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324000。
3.邮箱
qzkcrd@163.com。
柯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