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百家塘绿道破坏案嫌疑人

2018年08月22日 11:10:06  来源:

  本报讯  (通讯员 徐莉莉)近日,区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破坏百家塘绿道的宁某某、徐某、江某、胡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衢州市常山县某公司股东宁某某因不满衢州某建设公司承建百家塘绿道项目,为使百家塘绿道项目验收不合格,纠集徐某、江某、胡某某,于6月23日22时许,驾车来到百家塘绿道项目现场,采用农药喷雾器喷洒柴油的方式,对沥青路面进行破坏,致使百家塘绿道约1000米的沥青路面损坏,被毁坏的彩色沥青砼路面损失数额巨大。

  现阶段,衢州正全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全市人民的支持与配合,沿江城市绿道的建设,方便的是市民百姓。蓄意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这不是“一座最有礼的城市”市民应有的行为,其行为甚至涉嫌犯罪。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言一行需思量,文明城市靠大家,无论是何种理由,都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

(作者: 编辑:缪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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