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欣婷)3月13日下午,由市商务局、柯城区人民政府主办,区电商办承办的“电商发展趋势前瞻”暨电商法解读论坛在市区国际大酒店举行。各县(市、区)商务(电商)部门及企业代表等200余人参加活动。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简称《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针对电商领域出台的首部综合性法律,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等五项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规范电商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论坛上,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数据资源部部长彭玉波、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和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玮为参会人员解读了《电子商务法》。与会嘉宾分别从《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背景、实施政策出发,详细讲解了《电子商务法》条款及电商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细节。据彭玉波介绍,《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禁止利用“返红包”诱导消费者给好评、雇佣“水军”刷好评等恶劣行为。
参会的电商企业代表何女士经营着一家日化用品网店,《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她对违反电商法“合理、公平竞争”原则的相关处罚方式及内容颇为关注。何女士认为:“以前不少商家都会通过刷好评、删差评的方式,提升店铺信用。《电子商务法》颁布以后,电商可以把更多的心思花在提升产品质量上,形成良性的竞争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