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洋村七修村规民约管好“大家庭”

2018年06月11日 08:54:48  来源:

  本报讯(见习记者 胡元琪 通讯员 吴晨)“这是我们村全体村民都要遵守的村规民约,二十多年来已经修改过七版了。”6月5日下午,花园街道上洋村党支部书记黄岳华向记者展示了各个年代不同版本的“村宪”。正是依靠它们,上洋村实现了良好的基层治理。

  多年来,上洋村利用便利的交通条件,发挥与专业市场城毗邻的地理优势,大力发展物业经济,壮大村集体经济。经多年努力,该村成为全区村集体经济最发达的村之一。2017年,上洋村集体固定资产达3800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450万元。

  随着收入的逐年上涨,集体资产红利再分配问题令村干部大感头疼。“那时候每到年底分红,村干部家都是闹哄哄的。”黄岳华说,2006年以前的村规民约中,关于红利分配的条款不是很完善,为实现公平分配,2006年上洋村着重补充村规民约中的相关条款,使红利分配有章可循,切实保障村民利益。在2018年新版村规民约的修订中,上洋村根据最新的户籍制度,对社员、村民认定管理和社员福利待遇等进行了再一次的补充调整。

  “与时俱进、和而不同、全民参与的‘村宪’,为实现新时代村民自治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黄岳华介绍,他们的村规民约每三年修改一次,经过征求意见、村两委、全体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多轮商议,历时四个月,最终以逐条票决形式,诞生新版村规民约。同时,村两委将新版村规民约发放到每家每户,户主明确其中的条条款款后,再在村规民约上签字。

  村规民约不仅规定了村民们的权利与义务,也把村干部的权力纳入到了“制度”的笼子里。在2012年巨桑家私征地项目中,村民黄某家的土地属于征迁红线范围外,村两委却将其当作征用土地,向黄某发放了征地补偿款。之后,由村监委会和部分村民组成的理财小组指出,该事未按村规民约办理,提出追讨该笔征地补偿款的要求。村两委与黄某多次沟通交涉,最终劝说黄某退还了征地补偿款。
 “在我们街道,上洋村物业经济发展最为发达,他们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管理、监督作用,有效提高了基层自治水平。近半年来,上洋村依照村规民约处理解决了村民六十余项事件。”花园街道党工委书记方宏华说,他们将继续坚持党建统领、以民为本,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使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作者: 编辑: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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