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执法分局开展乱扔烟头整治行动

2018年10月15日 08:41:54  来源:

  本报讯 (记者 陈岚 通讯员 周靖)“您好,您乱扔烟头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将对您处以罚款,请您配合执法。”近日,在衢州火车站进站口处,柯城执法分局直属大队副大队长董晓旺与队员们向乱扔烟蒂的市民小张开具了行政处罚罚单。

  “下次一定注意,不乱扔烟头了。”小张到火车站接朋友,因一时找不到垃圾桶,就随手将烟头扔在了地上。接受处罚后,小张承诺下不为例。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应当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违反者按规定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自10月7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柯城分局在市区上下街、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城市窗口区块开展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0月12日,柯城执法分局直属大队、府山大队对99例乱扔烟头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董晓旺表示,接下来,他们将通过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加大对乱丢烟头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劝导市民将烟头扔进灭烟处,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

(作者: 编辑:缪艺璇)

相关新闻

柯城新闻

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