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2017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资金补助公示

2018年10月15日 08:44:00  来源: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省第二批省级造田改地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5〕275号)和《柯城区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和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补充意见》(柯农〔2017〕5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柯城区2016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资金补助政策按照“主体申报、自主购肥、核定基数、据实补贴”的原则,经农业生产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及区农业局审核,确定衢州市柯城甘甜丰家庭农场等32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补助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区农业局办公室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570-8762001

  柯城区农业局2018年10月15日

(作者: 编辑:缪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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