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址可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本报讯(记者陈岚通讯员周庆瑜孙小菲)“有了营业执照,以后做生意就有底气了!”日前,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从事微商多年的市民小傅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核发的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成为全区第一位持证上岗的微商。这也是自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以来,柯城区核发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
记者看到,这张新鲜出炉的微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不再是具体地址,而是以微店网址作为经营场所。从“实”的地址到“虚”的网址,标志着柯城迎来办照登记又一重大改革。“以前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实体经营场所,要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材料,我没达到这个要求,所以一直没办理。”小傅告诉记者,自己从事微商多年,主要销售化妆品、日用品,但一直“底气不足”,《电商法》实施后,她还专门研究了一番,本来以为会很麻烦,没想到15分钟就办好了营业执照。
据了解,《电商法》正式实施后,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电商法》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季莹介绍,只从事互联网经营的个人网店店主,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可以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替代以往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解决了“线上”经营者登记难的问题。此外,已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用重复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按照《电商法》规定,在其网址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即可。
据介绍,电子商务个体经营者可以在网上申请办理,也可以到登记机关、社区等地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窗口会通过电话、网络客服、现场导办、邮寄执照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咨询、解答、办理服务,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合法权益,优化电子商务营商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