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版《村规民约》治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探秘上洋村的治理实践

2020年01月09日 09:14:00  来源:

  记者 陈岚

  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发文公布了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我区花园街道上洋村榜上有名。

  近日,记者来到上洋村,探寻上洋村乡村治理的成功奥秘。说明来意,上洋村书记黄岳华笑着说:“走,我们先去村里兜一圈。”

  上洋村地处衢州市郊,浙赣铁路以南,衢化路中段东西两侧,与专业市场相毗邻,占地面积约1平方公里。全村共824人,4个村民小组,村两委干部7人,党员27人,村民代表43人。

  “我们村原来是一个吵吵闹闹、上访不断、经济薄弱的村庄。”与黄岳华口中所描述的景象大相径庭的是,如今的上洋村,柏油村道干净整洁,两旁绿化生机盎然,农房粉刷一新,“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文化宣传”等公益墙绘造型精致,无不传递出新时代新风尚新气象。

  “这就是我们的治村秘笈———《村规民约》,把村干部的权力关入《村规民约》的‘笼子’,让村务公开、透明,让村民生活舒心。”顺着黄岳华指着的村口一处墙面望去,《村规民约》先后八个版本的照片醒目地张贴着,从1992年首版仅6条的手写村规民约,到2018年印刷成册共12章66条的最新版,每个版本都刻录下了上洋村成长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的时代印记。

  1992年,上洋村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了本村的《村规民约》,主张全体村民共同参与村级治理,增强村务管理的规范性,强化对群众的引导与约束,促进村内各项事业发展,也因此开启了村务公开、透明的治理模式。

  村里规定,村委会三年换届的同时,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和完善。1996年,两家单位征用了村里的土地,根据当时政策,要么招工,要么补一块地。上洋村地处城郊,大家都想招工,但“僧多粥少”,招工名额怎么分配成了问题。为解决此问题,村里出台了第二版《村规民约》,解决了和征地相关的问题。根据《村规民约》,招工费分成两份,百分之六十归被征用土地的村民小组,百分之四十归村里,村集体开始有了经济收入。

  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快,造铁路、造厂房、办市场都征用到上洋村的土地。这个时候,按照政策,征用土地将直接发放补偿款。补偿款发到村里,村里怎么发?村民怎么拿?第三版《村规民约》适时出炉:征地六万元一亩,村民拿三万六千元,其中两万四是安置费,一万二是青苗费,剩下的两万四,还是按四六比,分别归属村里和村民小组。村民口袋里有钱了,村集体经济又壮大了。

  时代更迭,上洋村的变化日新月异,基层治理不断推陈出新,《村规民约》也在同步更新:2006年第四版明确要发展村集体经济,到了2019年,上洋村集体资产达到4000万元,集体收入470万元;2009年第五版采纳了村民的意见,明确了1996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止的“农嫁非”的子女可以迁入本村农业户口……小到医药费报销,大到土地征用款、年终分红,村民大小事,《村规民约》都考虑周全。“修订的过程确实比较繁琐,但最难的不是修订,而是执行。”黄岳华坦言,每次修订村规民约,都会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经村两委反复研究讨论修改,再由党员大会反复商讨、各村民小组分组讨论,最终形成统一意见提交党员村民代表大会逐条表决。

  “不断修改的村规民约更有活力,更符合我们的需求,让我们的生活更舒心。”在村里住了56年的施维成深有体会。1964年,施维成作为知青下放到上洋村,1980年上调工作,户口落在城里的社区,但由于老婆是村里人,他一直住在村里。户口在城里,人在农村,有时候办事非常麻烦。2018年修订后的第八版《村规民约》以“村民”和“社员”的区别,解决了像施维成这样因为历史原因户口无法迁进村里的问题,一家人的户口终于在一起了。

  现如今,村规民约已“种”进村民的心里,村民在村庄建设中的主角意识日益增强。农房整治工作中,村民二话不说就积极主动配合,环境整治时,村民积极做好门前“五包”……
 “成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更激发了我们干事创业的斗志和信心。”黄岳华说,村民口袋满了,精神文化也不能落后,接下去村里打算建一个文化礼堂,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此外,借乡村振兴的东风,村里还打算发展小微创业园,让村民的口袋更饱满。

(作者: 编辑:方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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