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岚 通讯员 周庆瑜)近日,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柯城区被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自2016年我区开展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以来,区食安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成立区“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创建工作。一方面,制定下发《柯城区加快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柯城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对标创建考核8个部分49项考评标准212条考评细则,明确责任主体和配合单位,建立15个市场监管平台工作站、213个村级食安工作站,将基层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与“四个平台”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升格。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发放创建相关宣传资料58000多份、《致家长的一封信》53000份,张贴桌贴、海报25000余份,营造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共整改提升小餐饮279家、小作坊44家,累计建成阳光厨房64家,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均达100%;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万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8000多户次,下发责任整改意见书3200多份,查处食品安全案件151起,罚没款251.41万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