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赖慧峰)11月5日起,我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集中参保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12月14日。
根据规定,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20元/人·年。今年起参保缴费方式有较大调整,体现了“四大亮点”:一是已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无需再次办理参保手续;二是在原有两种缴费方式之上,新增农商银行丰收互联APP手机银行缴费,可实现零跑腿缴费;三是免缴对象范围再扩大,除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一、二级)之外,新增低保边缘户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四是符合条件的免缴对象无需提供相关免缴材料,由区社保局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获取免缴资格的详细名单,确保应保尽保。
区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原未参保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含已参保中断人员),如要参保须到户口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后缴费;原已参保的,如不再参保须到户口所在村(社区)办理停保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在11月5日至12月14日集中缴费期之后参保的,视为中途参保,医保待遇报销设有三个月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