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祝文仙)近日,笔者从区卫计局获悉,我区各乡镇(街道)已开始对2019年度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进行申报材料的收集和初审,符合条件者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填写申请表。2019年计生“奖扶”“特扶”的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逾期未申报者,当年不再受理,可在次年申报。
根据规定,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须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9年年满60周岁,且本人为柯城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此外,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发放奖励扶助金。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为柯城区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夫妻均须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19年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据了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部分,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年满60周岁且未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的,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其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奖扶”和“特扶”扶助金将于年底一次性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