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乡干部主动拆除“一户多宅”老房

2018年06月21日 08:52:27  来源:

  本报讯(记者 刘青 通讯员 黄炊)“这就是我们家空置的老宅,我公公婆婆已经修缮很多次了。”6月13日上午,在万田乡炉头村,村民毛金梅指着正在拆除的老宅告诉记者。

  毛金梅是九华乡林技员方佐昭的妻子。随着村主职干部、村两委干部违建相继清零,区乡两级机关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也陆续掀起了拆违热潮。想到在万田乡老家还有一处“一户多宅”的老房子,6月9日晚上,刚下班回家的方佐昭就与妻子商量起了拆房的事。

  听说丈夫要拆自家老房子,毛金梅一开始很不情愿,但她心里清楚,丈夫在九华乡政府上班,想要做通别人的思想工作,自己首先要带好头。

  “虽然不情愿,但我还是选择支持丈夫的决定。”毛金梅说,“我们主动拆,才能带动村民拆除自家违建。现在的炉头村越来越漂亮了,这次回来看到村庄遍地都开满了格桑花,等到以后,拆掉的地方重新规划建设,村庄会更漂亮,最终受益的还是我们老百姓。”

  毛金梅家的老宅有两层,属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138平方米,是建国前祖辈亲手建造的,毛金梅的公公婆婆、大伯都曾在这里居住过。现在毛金梅和丈夫住到了城里,公公婆婆也在老宅的不远处盖了新房。依据建新拆旧的政策,“一户多宅”老房子必须要拆除。

  但拆除老宅并没有那么顺利。当夫妻俩将这件事告诉父母的时候,毛金梅曾担任乡干部的公公对此表示理解,可是毛金梅的婆婆极力反对。经过一个礼拜的劝说,毛金梅的婆婆终于同意拆除老宅。
 “结合乡里实际,我们制定了‘六必拆’政策,即纯违建、生产性用房必先拆;超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必先拆;D级危房以及影响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必先拆;重点沿路沿线及小城镇整治范围内的附属房必先拆;有碍观瞻,影响交通、安全的房屋必先拆;上级督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查实的必先拆。”万田乡副乡长项月明说,接下来,万田乡将根据区农房整治专班工作部署要求,将区机关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及直系亲属的违章建筑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作者: 编辑:缪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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